正信與迷信的距離
除非從現在起,人類就此滅種,否則的話,人間悲劇是很難結束的…..
宗教信仰被指為「迷信」,應該是人性中的「狂妄自大」所支使的卑劣思想使然。另外,亦可能是受到政治神棍的汙染與無知者的傷害。至於說是「科學昌明」之論,其實是以「科學」為信仰對象,而予以排斥的。
信仰的定義是什麼
一般人所謂的「宗教信仰」,大概是專指從事「神明」拜拜的各種禮拜儀式,或特定的祭祀形式罷。事實上,「宗教」一詞,應該是「一派藝術」或生活上的基本「思想派別」,或個人創建的一種「倫理精神」。而「信仰」是指對此一思想的「信崇與仰慕」才對。
當一個人對自己所「確信」的思想概念,確信不疑,而又有明確的行為,予以實踐其「確信」的事物,都可名為「信仰」。例如,有人「確信」科技、政治、法律、主義思想、金錢、名位…乃至知識、文憑、性欲、愛情…甚或鬼、神、魔、精…之類,皆為「信仰」之名目。
信仰「科技」者,以其思想概念付諸於行動,並予實現其「科技」創造,即為「科技之神」的信徒。若信仰「政治」者,以其行為支持「政治」技術的鬥爭,並實現奪權的統治勢力,就是「政治之神」的信徒。例如國民黨徒、共產黨徒、民進黨徒…等等。而所謂「科技改善生活」或「為民服務」等等口號,則是該項「信徒」,為達到其「目的」的一種手段,所附帶的一種言行。
依此類推,「法律」的信徒,當然會說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;主義思想的「信徒」,難免會強調「唯我獨尊」。而信仰「金錢」的信徒們,自然要說「金錢萬能」…這些可能都無可厚非,亦無所謂的「善與惡」,而是該項「行為」的活動,在介入社會群眾之後,才開始「產生」或「造成」集體性的結果。此種結果才能分出「善與惡」。
例如「知識」信徒的「知識膨脹」,但卻思想幼稚和行為無知;「文憑主義」信徒的工作低能,或情緒發作的精神分裂;「性欲」信徒的「愛死病症候群」;「愛情」主義信徒的「生活白痴」或「反應遲鈍」;還有鬼、神、精、靈的「神祕主義」信徒,瘋狂的出賣靈肉,魔性大發的簽賭大家樂、六合彩、股票、房地產…等等行為。
總之,因其「心中所信與仰慕」,並付諸行為者,即為「信仰」之義。凡是「心中所堅持的信念」是什麼,表現於言行的,亦必然是什麼。如賭徒、流氓、酒徒、色情…等等行業,無不由其「內心主義思想」,而支配其行動予以實現。
宗教徒亦然。
迷信的定義是什麼
這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問題。
舉凡一個人,對某一事物的「過份執於迷戀」,皆可視為「迷信」。而一般人多把「宗教信仰」,界定於「鬼神」信念與說詞上,視所有「宗教信仰」為「迷信」,當然是以其「陌生」的心理,而任意所下的判斷。另一方面,是受到神棍的騙財騙色、騙吃騙喝等既定的「渲染」影響,致令未經思考,即隨便脫口而出。一方面是排斥此一行為的「陌生」,另一方面是以「否定心理作為自我保護」的作用,強烈加以否定。
但是,真正的「迷信」,則是專指以上這種「既無知又排斥」的強烈「執迷」的心念而發的。
當一個人的「信念」,在未經「證實」之前,並不曉得「好壞善惡」,仍然只是「信念」而已。若無知的根據其「信念」,就此評定為「好壞善惡」,即為「迷信」之義。例如一個人對「科技」的無知,在未實驗之前,就說出了自己的看法(信念),一旦在實驗(或實行)之後,才發現了「好壞善惡」的結果,其前面的斷言(信念),即為「迷信」之謂。而其實驗結果的「好壞善惡」,也都會在無形之中,走向「迷信」的另一種錯誤與災難。
例如目前的各種環境汙染,即此錯誤的「迷信」,所引致的錯誤後果與災難。當大家在窮凶極惡的怒吼著「汙染傷害」之同時,幾乎忘記了20年前的錯誤「迷信」取向,這種「歇斯底里」的白痴狂亂言行,就是前面所說的「另一種錯誤與災難」的走向。因為「當初的無知幼稚與不負責任」,才會造成悲慘的「汙染」後果,而將此責任推給統治神棍,不是白痴的瘋子是什麼?
大家有一種極為錯誤,也極為嚴重的「迷信」觀念,認為所有的「災難」,都是統治神棍所造成的。而事實上,是中了另一票政治神棍的蠱惑,硬將「自己的無知行為所造成的災難」,推卸此一幼稚的責任給執政的流氓集團,真的白痴到任由另一地頭蛇集團的利用,瘋狂到連什麼是「自尊」都沒有。
這就是「迷信」所付出的代價。
「迷信」有如癌菌般的侵蝕「人性」,最後是腐化為「與塵同汙」的局面,沒有倖免者,更無人能逃出「迷信」的災劫。中土如此,台灣更甚。
總之,對「未知」的「信念」與迷執,皆可謂「迷信」,其思想與行為,只是一種盲目的活動,並非專門「迷戀鬼神」,或崇拜「神祕主義」才能算「迷信」。
正信的定義是什麼
此一問題,則嚴肅多了。
大致上,可以指明的說,凡是「人性美德」的範疇,皆可謂「正信」。例如見義勇為、利他主義、兼愛天下、犧牲奉獻、倫理道德、捨己為人…等等思想,並予以實現者是。
一般學派、主義思想、黨門派系等,皆視對象歸屬於「自派」者,才視為「正信門人」,否則,皆列為「旁門左道」。例如「政治門派」,若其他未經「宣誓」入黨者,皆視為「邪派」;例如國民黨之於民進黨,反之,民進黨之於國民黨亦視同「邪派」。
另外,對於「本黨」之信徒,亦多有區分其「在黨角色」者。例如「本黨」忠實信徒之言行,其偏激者,則稱為「左派(非主流派)」,而「本黨」之下的次級團體,其有嚴重偏激「死忠」的,則稱為「右派(愛盟)」,而「主流派」的統治集團,通通自稱為「正派或本派」。例如民進黨內的「新潮流派與美麗島流派」,亦為爭「正副」而內鬥不休。這亦只是「政治信徒」之爭而已,其他各行各業、各種「主義思想、黨門派系」,亦時有爭執者。
至於「宗教信仰」方面,就不止「漢、賊」之鬥而已。歷來的「鬼、神」大戰,幾乎是從有人類以來,就開始了。並以所「信奉」的神祇為「正派」視之,凡與「本派神祇」不同者,無不視同「外道」或更甚至評為「妖道」。
大部分的「正信標準」,皆以「皈依、受洗、點傳…」等名義,才視為「正式信徒」,若非如此,則不以為是「本教」的信徒。這是在個別「主義」與「思想」的認同上,有了鮮明的標幟,容易區別其「信仰角色」的認同而已,其實並無多大的約束作用。
在各種「信仰」上,此一分門別派,是有其一定的作用與必要,若不然,就會產生「意識模糊」,分不清誰是誰了。更會造成可怕的「意識紊亂」的局面,以致於「佛、魔」莫辨,或「神、鬼」難分的後果。
「皈依、受洗、點傳、功德……」等等的儀式,和統治神棍集團的「宣誓就職」儀式,在某方面來講,是一樣的概念。但是有一種不同於「就職」的義意,是表示「去惡就善」,乃至於「去凡就聖」的「心靈重生」的價值。
換一句話說,宗教信仰上的認同,有別於其他,以「名、利、財、色、權」做為「信仰門派」意圖的不同之處。亦即生命活動的較高層面思想,而體現此一人生目的的最高意念,應該是宗教信仰無疑。但是,「正信」的宗教徒,亦因其本身的「個人思想、環境、教育、習性…」等等品德,而有天地的差別,以致造成各種「信仰障礙」。
一般而言,所謂「宗教信仰」者,就是人類對「冥冥中的存在」之神、鬼、精、靈等崇拜與信賴仰慕之意。即使連佛教徒亦不例外,多將「佛」視同為「神」的予以膜拜。但是,多半的宗教徒,皆誤以為「冥冥中之神」,亦可以用種種方法,而予「協商、講情、交換條件、乃至賄賂、巴結……」,或與人類一樣,具有各種情緒和行為動作。
例如「上帝」就一定「威武不能仰視」,或恩主公、王爺之類,就必定兇悍而威猛,而觀音、媽祖…等等女神,亦需「溫柔慈悲」或「有求必應」,而太子爺(兒童保護神)可能講話「口齒不清」,或表現幼稚的動作(詳拙文宗教心理學)等等。總歸「宗教信仰」,皆不出此類的「神教」信仰範疇。
而「神教」信仰,亦可分類為「一神主義與多神主義」2種。例如猶太教本屬於「多神主義」,而分支為東正教(天主教)與新教(基督教)之後,就強烈的「統一」成「一神主義」。而中土的「神教」,是由最初的「天地之神」,轉變為「祖先靈」,到最後的「多神主義」,以及近代的「科技神」信仰了。
這是人類在長時期對抗自然災難,和生命(老病死)情緒(7情6欲)上的多重打擊之下的一種反應。是不得已也是無可奈何的悲慘境遇,所造成的。
問題是,「正信」的必備條件,是不同於「宗教徒」的「皈依、受洗、點傳、過火……」等等儀式罷了。而是「必需具備『正確』的『信仰』與真正的在心靈上,能引起改造人性品格的絕對性條件」,以及付諸言行的規則。
關於此一「信念」,就非3~50年所能詳述了。而很不幸的是,一般「宗教信仰」的教派,所傳布的教義,幾乎是清一色的「神祕主義」思想,以及很牽強的將此種「神秘思想」付於生活之中,而予踐行。以致引起「半桶仔」自命為知識分子的譏評與排斥。當然更受到「科技主義」信徒(如柏楊、李敖輩)的撻閥。另外,更被各路神棍的利用,做為晉身、求財、求名、求吃、求喝、求利、求色……等惡毒的工具。
那麼,「正信」的條件是什麼,又依據什麼理論,來評定「正信與迷信」的界線?簡單的說,正信是「付出」而迷信是「貪得」。更肯定的說,正信是「人性覺悟」,迷信是指「人性墮落」。
其「界線」則在於「心念與言行」上的判定,絕對是「一眼可以看穿」的不假言說與不容分辨掩飾的。
這絕對不同於「信教儀式」。
當然更不同於宗派鮮明的信仰色彩,而是在於「個人」的修練與涵養。並非某教派可以「代表一切善」,或某教就必定「代表邪惡」的泛宗教主義論調。更不是「沙文主義信仰」的那一套思想,即可概括一切的「宗教論」。當然,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屬於「自己」的宗教「信念」,但不絕對都是有益的。
人心是什麼,就會反應於言語行為,這是不必爭論的「事實」。而所謂「正信與迷信」,即是根據此一「事實」,而下的定論。不管人如何高明的「掩飾」其言行,絕對難逃於歷史與自我的審判。同時,生命所遺留下來的軌跡(子子孫孫或時代環境),更會做出「最忠實」的交代。誰對誰錯,自有見證。
這樣說,未免流於籠統與草率了。嚴格講,「正信」是對「生命真理的堅持」,以及對此「信念」徹頭徹尾的認同。
例如,絕不同流合汙,更不隨便「未悟言悟」,以及諸如此類的信條,和人性中最難割捨的「虛榮、虛偽、虛詐、矯情、世故、偽善、任性……」等等名堂,皆不予隨波逐流。
總之,「正信」是從修練中所得,並非宗教信仰上的「依賴神、仰慕主、崇信靈……」等歸類主義思想。
佛慧上師 手稿
本文出處:真言佛教雜誌(西元1991年(佛曆2535年)4月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