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9日 星期二

界--宗聖上師


「界」是因之義,依此而生諸聖道,故名為法界。另外「界」也可以當作性之義解,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。又指諸法同1性,故名法界。

唯識述記第9卷之末說:「3乘妙法,所依相故,名為法界」。

勝鬘經寶窟下卷末段說:「法界者,界即境界。即是因義,聖人4念處等,皆取此性作境故」。

探玄記第18卷說:「界有3義:1是因義,依生聖道故。攝論云:法界者1切淨法因故。又中邊論云:聖法因為義故,是故說法界。2是性義,謂是諸法所依性故,此經上文云法界法性,並亦然故。3是分齊義,謂諸緣起相不雜故」。

以上所說是4種法界中理法界之義,華嚴宗、天台宗更指出1 1之法,具足法爾圓融,具足1切諸法,名為法界。

大乘止觀說:「法者法爾故,界者性別故,以此心體法爾具足1切法,故言法界。」4教儀集註半字談第5卷說:「性惡融通為法界」。

止觀第5卷說:「又此10法,1 1當體皆是法界,故言10法界」。

是4種法界中的事事無礙法界。又指支配於因果之理的法相範圍名為法界。

佛為超脫此範圍者,故佛獨屹立於法界之外。

菩薩瓔珞本業經上卷說:「於1法界有3界報。1切有為法,若凡若聖,若見者,若因若果,不出法界,唯佛1人在法界外」。

又指18界之1,意識所緣之境意名為法界,即6塵中的法塵。此中總括有為無為的1切法以悉為意識之所緣。

行宗記第2卷之下說:「法塵1界,兼通色心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