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門
「玄門」:玄妙的法門,總稱佛法以名為玄門。
3論玄義說:「不2玄門」。
行事鈔上卷之1說:「凡廁預玄門者,克須清禁,無容於非」。
迦才淨土論上卷說:「淨土玄門,10方咸讚」。
資持記上卷1之3說:「佛法深妙,有信得入,故曰玄門」。
「理事無礙觀」:華嚴宗所立法界3觀之1,以平等的真體為理,有為的形相為事。理如水,事如波,即於平等之理而有千差萬別之事,即於萬差之事而有平等之理。若能觀如此事理交徹、真俗圓融之義,名為理事無礙觀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