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

玄門--宗聖上師

玄門

「玄門」:玄妙的法門,總稱佛法以名為玄門。

3論玄義說:「不2玄門」。

行事鈔上卷之1說:「凡廁預玄門者,克須清禁,無容於非」。

迦才淨土論上卷說:「淨土玄門,10方咸讚」。

資持記上卷1之3說:「佛法深妙,有信得入,故曰玄門」。

「理事無礙觀」:華嚴宗所立法界3觀之1,以平等的真體為理,有為的形相為事。理如水,事如波,即於平等之理而有千差萬別之事,即於萬差之事而有平等之理。若能觀如此事理交徹、真俗圓融之義,名為理事無礙觀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理事無礙法界--宗聖上師

理事無礙法界

「理事無礙法界」,即4法界的第3位,同於理事無礙觀。

「法界」之意,是總稱事理之法之語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3理事無礙法界--宗聖上師

3理事無礙法界

「3、理事無礙法界」,指理由事顯,事攬理成,理事互融,故名理事無礙法界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事理--宗聖上師

事理

「事理」,以因緣生的有為法名為事,不生不滅的無為法名為理。即「事」為森羅萬象之相,「理」是真如之體。但是大乘中的3論宗即指理為真空,並非另有理的實體。例如法相宗說理雖有實體,但惟有事之所依,依事的緣起而無任何的關係,即不障期能作因。

如華嚴宗所說真如之理,雖為不生不滅的無為法身,但依無明的染緣之人,升起9界的染法,依菩提的淨緣之人,起佛界的淨法。例如天台宗、真言宗說1切的有為法不論染淨,總為具於真如之體的德相。

又日本真言宗東密說理為攝持之義,有為的事法,1 1攝持其體,名為理,敢說顯教所說真如之體,實超過於華嚴宗、天台宗等之所談者。但如華嚴宗雖如其所言,而至於天台宗的教法,說世間相常住,則假令無以理直為事的解釋,而其意以為生滅的事相,即不生不滅的理體則勿論矣。

法華玄義第5卷上說:「念念開發1切法界,願行事理自然和融,迴入平等法界法」。

法華文句第8說:「理是真如,真如本淨。有佛無佛常不變易,故名理為實。事是心意識等,起淨不淨業改轉不定,故名事為權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2018年10月9日 星期二

2理法界--宗聖上師

2理法界

「2、理法界」,指諸眾生色心等法,雖有差別,而同1體性,故名理法界。「理」為事之對。是指平等的各方面。對於表面難認識於本體而有1定不變之理存在。例如不見木石為木石,觀為因緣所生法。

4教儀說:「良以如來依理而立言,遂令群生修行而證理,故佛聖教出世法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1事法界--宗聖上師

1事法界

「1、事法界」,指諸眾生色心等法,1 1差別,各有分齊,故名事法界。「事」,梵語:迦他(迦為遏之誤 Artha 的音譯),見梵語雜名。事是對於理之稱。顯密各異其義,顯教以離因緣的無為法為「理」,因緣生的有為法為「事」。

密教解理為攝持之義,1切的事相,各各攝持其體,則是即「理」,舉其體為地水火風空識等6大,稱之為6大法界。但天台家性具之義,則10界3千等諸法,悉為性具,而非依於因緣始生,故是亦無為常住的真如法界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4種法界--宗聖上師

4種法界

「4種法界」:此為華嚴依瑜珈論所立的4法界。請參考法界本義。

這裡所說的「法界」是指1切眾生的本體,「法」也可以是1種軌則,「界」又有性分2義。若約於事而說界,即是「分」之義,指隨事分別之故。若約於理而說界,即是「性」之義,是說諸法性不能變易故。以此「性分」2義,互相交絡,則成理事無礙法界,以理融事,1 1融通,則成事事無礙法界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界--宗聖上師


「界」是因之義,依此而生諸聖道,故名為法界。另外「界」也可以當作性之義解,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。又指諸法同1性,故名法界。

唯識述記第9卷之末說:「3乘妙法,所依相故,名為法界」。

勝鬘經寶窟下卷末段說:「法界者,界即境界。即是因義,聖人4念處等,皆取此性作境故」。

探玄記第18卷說:「界有3義:1是因義,依生聖道故。攝論云:法界者1切淨法因故。又中邊論云:聖法因為義故,是故說法界。2是性義,謂是諸法所依性故,此經上文云法界法性,並亦然故。3是分齊義,謂諸緣起相不雜故」。

以上所說是4種法界中理法界之義,華嚴宗、天台宗更指出1 1之法,具足法爾圓融,具足1切諸法,名為法界。

大乘止觀說:「法者法爾故,界者性別故,以此心體法爾具足1切法,故言法界。」4教儀集註半字談第5卷說:「性惡融通為法界」。

止觀第5卷說:「又此10法,1 1當體皆是法界,故言10法界」。

是4種法界中的事事無礙法界。又指支配於因果之理的法相範圍名為法界。

佛為超脫此範圍者,故佛獨屹立於法界之外。

菩薩瓔珞本業經上卷說:「於1法界有3界報。1切有為法,若凡若聖,若見者,若因若果,不出法界,唯佛1人在法界外」。

又指18界之1,意識所緣之境意名為法界,即6塵中的法塵。此中總括有為無為的1切法以悉為意識之所緣。

行宗記第2卷之下說:「法塵1界,兼通色心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法界--宗聖上師

法界

「法界 Dharmadha tu 達磨馱都」,義譯為法界,又名為法性,亦名為實相。佛法所說的「法界」之義有多種,總歸納為2義解釋之:1就事,2約理。

若適從事的立場而言:法是指諸法,界則是指分界之意。諸法各有自體,而分界不同,故名法界。

所謂的「法界」之意,是指法的1 1名為法界,總括萬有亦稱為1法界,這是為華嚴宗所判4種法界中的事法界,天台宗則約於俗諦解釋10法界之時即此義。

菩薩瓔珞本業經上卷說:「無明者名不了1切法,迷法界起3界業果」。

止觀第5卷說:「此10法各各因各各果,不相濫,故言10法界。」同輔行:「言法界者,法即諸法,界謂界分,相不同故」。

資持記上卷1之3說:「法界者10界依正,塵沙者喻其多」。

行事鈔上卷之1說:「法界塵沙。」又界者,邊際之義,法者極法之邊際之言,言廣大深遠無過於此之語。如言法界萬靈,周遍法界等。

止觀第3卷說:「出法界外何處更別有法?」同止觀第5卷說:「當知法界外,更無復有法而為次第。」4教儀集註半字談第5卷說:「窮事邊際云法界」。

往生要集上卷說:「周遍法界,拔苦眾生。」又說:「佛光明照法界念佛眾生,攝取不捨。」若約於理而言,法相宗、華嚴宗的解釋之意,都是指真如的理性而稱為法界,或名為真如、法性、實相、實際,名詞雖然互異,但其本體則1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2018年10月5日 星期五

實相無相--宗聖上師

實相無相

「實相無相」:是專指實智無緣,則實相無相。於智有緣,不如於實體,則非實智。於相有相,非實智之境,則非實相。

往生論注下卷說:「實相無相故,真智無知」。

輔行第1卷之5說:「實相無相,無相亦無。實智無緣,無緣亦絕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本體--宗聖上師

本體

「本體」:此為密宗的根本論,諸法的根本自體,對於應身而稱真身為本體。

 大日經第7卷說:「1身與2身,乃至無量身,同入本體」。

梵網古跡上本說:「化歸本體,言還至本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實相--宗聖上師

實相

「實相」所指的「實」之意,並非虛妄之義,「相」即是無相之意。是指稱萬有本體之語,名為法性、名為真如、名為實相…,其體皆於同1。

就其為萬法體性之義而言之,則為法性,若就其體真實常住之義而言之,則為真如。若就此真實長住為萬法實相之義而言之,則為實相。

其他所謂的「1實、1如、1相、無相、法身、法證、法位、涅槃、無為、真諦、真性、真空、實性、實諦、實際…等等」,皆是實相的異名。

若依其名隨其德用的3諦而言之,則空諦實為真如,假諦即為實相,中諦為法界。例如法華經所說的「實相」,華嚴經所說的「法界」,解深密經所說的「真如」或「無為」,般若經所說的「般若佛母」,楞伽經所說的「如來藏」,涅槃所說的「佛性」,原始佛教阿含經所說的「涅槃」,皆同1義。

在華嚴宗所說的始教,天台宗所說的通教以下的修行人,以不變的空真如為實相,在華嚴宗的終教以上,天台宗的別教以上的修行人,皆以不變隨緣的2相為實相。然而華嚴宗以隨緣的萬法為實相,天台宗、真言宗皆以性具的諸法為實相,聲聞乘是以我空的涅槃,緣覺乘則以我法2空的涅槃為實相。

維摩經弟子品說:「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。」同經眾生品又說:「佛為實相法人」。

涅槃經第40卷說:「無相之相,名為實相」。

妙玄第2卷之上說:「實相之境,非佛天人所作,本自有之,非遍於今」。

法華文句記第4卷之中說:「言實相者,非虛故實。非相為相,故名實相」。

頓悟入道要門論上卷說:「法性空者,即1切處無心是。若得1切處無心時,即無有1相可得。何以故?為自性空故無1相可得,無1相可得者,即是實相,實相者,即是如來妙色身相」。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