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

高級佛學:相應--佛慧上師

能夠順從眾生的需求和滿足多數人的生存欲望,不管是法還非法,只要能夠合於「穩定」精神情緒的道理,或者能夠順於多數人認同的方式(儘管多數人認同的不1定是正理),以無傷損的意念在進行生活的活動者,都可以算是「與道相應」了(雖然真道並非如此)。
 
1般所謂的「心領神會」,就是指「不但聽懂而且是實際在做」的1種正確的行為,才能符合「相應」之義。但是這裏所指的「相應」,是針對更深入的行者之「心與道冥合」的這層概念,來做1種嚴肅的剖析。這種意義就是提供1種檢討與比較的方式,讓行者自己去評判自我,是否已經斷絕了凡夫性?是否能夠專注的契入佛法?去體會真理之所在,並能在行為上符合「與道相應」的準則,能夠達到這步境地的行者,其人其言其行,已經與佛無殊異了。
 
傳統密教所肯定的「相應」原則(永恆不變的定律)。都是從行者的外在行為(包括語言思想),去評定其內心的成熟等級。
 
若行者的1切言行,均合於戒律教義,其觀念理論亦無悖逆正理,即可視為「已經與道相應」了,如其不然,仍就是屬於世俗凡夫。
 
1個成熟(成就道業)的行者,其思想概念,必能與諸佛契合,與道冥通,故其所做所為,都可以視同「佛所做」和「佛所為」。這種「相應」的觀點當然不同於時下所鼓吹的種種「靈異」現象的歪理,而是提升智慧品格,和洗滌心靈的最實在真理。
 
1日與佛「相應」,就是在做1日的佛事,1月或1年,乃至終生1世,其道理都是相同的。凡是能夠與道「相應」的行者,其所見之理,必然與歷劫諸佛所見相同,因為相同的觀念並不受時間與空間距離所阻隔,故名之為「相應」。
 
以密教「理、事」教判2義來詮釋,則可分為「理相應與事相應」2義,若從「理相應」而言,就是必須達到1切人間(世法)、乃至宇宙生命之正理(出世法包括精神哲思),都能無妨無礙,得自在感通(相應)。另外從(事相應)的觀點而論,就是能夠立即止息1切惡業、慈悲顯露、謙卑、恭敬、真誠,在個人的生活態度上,即表現身心愉快,生命充實等等。對真理的實踐方面,就是11世,除了辦道(傳布真理)利生之外,別無餘事。
 
無論是天涯海角,或任何社會角度(士農工商或達官顯貴或販夫走卒或百業營商),不管學習哪1種法門,其修持的方式與內容,或許有很多差異與不同之處,但是最後的「相應」印證,必需都是1致的。且勿論眾生的品類如何,只要能夠達到「諸佛所見的真理」,都可以算是「與道相應」。
 
至少也必須朝此目標努力邁進才是。
 
佛慧上師 手稿
 
本文出處:高級佛學講義--佛慧上師著作,台灣萬佛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