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

中級佛學:20.真言宗--佛慧上師

密宗」又稱為密教,本名應稱為真言宗。本宗以毘盧遮那成佛經,金剛頂經等為依。立10住心,統攝諸教,建立曼陀羅(Maindala)3密身、口、意、相應,即凡成聖。其不思議力用,惟佛能知,非因位所能測度,故名密宗。
 
釋尊成道後,除改革「神權」信仰外,更對社會的種性差別待遇,提出嚴厲的批判。
 
在宗教方面,他否認「神權主義」的存在,以自己所體認的見證,定下「法界唯心觀」的理論,認為3千大千世界的種種現象,在單1的微細個體,有著絕對的主權。
 
1個體,在自己而言,是1而不2的主權世界,故以每1單獨個體的「本質論」上,提出「眾生」平等的論說。又從宇宙的整體性,看出每1個體雖是1己的主權意識,但確與其它所有的群體,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,彼此互相影響、依存、消長。
 
在社會方面,他否認絕對的「王權主義」,更進1步提出世間「5濁論」,強調所有的人(眾生)的身體、語言、思想(3密),是宇宙大我的縮影。個人本質並無實質的好與壞,而是由個人所接觸的環境、社會、教育、思想和行為也隨之各有差別。
 
個人的任何遭遇,都可能改變自己的1生,甚至使社會、環境、世界也隨之改變。這種理論,就是前面所述的「因緣和合」。
 
6大為體
末期大乘佛教的宇宙觀,當屬「6大」的緣起論為極至。這是解釋3千大千世界的「成、住、壞、空」,以及永無窮盡的循環(輪迴)過程,是整體性也是單1性,是可大至「無外」的衍釋,亦可小至「無內」的1體。
 
這「6大」是以物質()的地、水、火、風和空性的空、識,所架構而成的。
 
1切物質界的種種現象,無不包括在「地大---質硬的物體;「水大---流質的液體;「火大---熱質的「能」體;「風大---浮質的氣體;「空大---無質的真空裏面。而所謂的「物質界」,實際是隨著時間與空間,1直在變化流動,故稱「物質界」為空幻不實的世界。
 
另外,隱藏在吾人心中深處的精神(識大),是深密而不可捉摸的境界,它是不管天荒地老,月換星移,永恆不變不易的「非物體的存在」,故稱此「識大」為最真實的「實在界」。
 
前面「5大」是理論,是物質具體的存在,表示世間1切物質衍生過程,強調平等的道理,故名「胎藏界」。
 
後言「識大」,表示智慧的運程,是物物不同,各形各類,各有不同的意義,故名「金剛界」。
 
但是,物質界與精神界,並不是各別存在的2個個體,而是物質(5)之外無精神(識大),精神之外更無物質價值存在。
 
換句話說,這「5大」之內,皆含有「識大」在裡面,而「5大」也絕不是個體的存在,是彼此原容互涉互入的依存現象。
 
此「6大」的道理,造成宇宙萬法,也就是說,雖然舉世紛亂,百說雜陳,儘管58門的論詞層出不窮,更不管形而上的精神思想,或形而下的物質爭逐,其百千萬家的理論,即使廣無邊際也罷,實際上,永遠不離此「6大」的本質因素,故名之為「大」。是「其大無外」的「大」,也是「其小無內」的「元素」。
 
所謂的「體」是「本體」的智慧,亦即指智慧本體的「識大」。這在本宗是用圖畫、手印、真言等,表達內在精神世界的現象,例如以5佛表徵此「5大」智慧如下:
 
地大:阿閦佛
代表大圓鏡智,就像大地能生能載萬物,能表現萬相,以象徵平穩的「方形」做為記號,又表示能止能住萬法,是人文也是最自然的方法。
 
水大:彌陀佛
代表妙觀察智,能夠明辨萬法的種種善與惡,以象徵圓滿的「圓形」做記號,表示無始無終的「不定形」形體,又表示能隨各種「器具」而呈現不同形狀。
 
火大:寶生佛
代表平等性智,表平等如1,無彼此的分別,以象徵「3無差別」的「3角形」為記號,表示3面尖銳,又象徵烈火能焚盡1切無明,斷除所有障礙。
 
風大:釋迦佛
代表大成就智(羯磨),能夠完成自利利他的人間偉業,以象徵破劣法成佛法的「半月形」為記號,表示「破除與成立」的2相和合,自成1體,能除諸「惡」亦能成諸「善」法,是不守自正的最大表徵。
 
空大:毘盧佛
代表法界總體的本性智,就是宇宙萬法的整體,具備萬種德,更能容納萬法,以象徵萬象和合的「團形」做為記號,表示小我與大我的圓融,並無獨立存在。
 
以上所言「6大」的體、性、智等,看似個別有異,其實是釋尊1體的「6面觀」。
 
若非佛陀的權宜「說法」,則無「法界」的諸尊,這是鐵的事實,但並非意味著天地間唯1佛陀而已,而是說,釋尊透過「諸尊」的名號,表達其內心自證的「真實」境界。
 
在宇宙整體的大我而言,則日月星辰山河大地,皆是大宇宙這1尊佛的「色身」,而大自然的1切聲音,乃至雲漢聲響,都是大宇宙本尊的「語言」,而星辰日月的運轉,乃至春夏秋冬陰雨晴晦的輪迴,皆是大宇宙本尊的「精神」。它是代表個體的整體,是屬於大自然的智慧。
 
在個人的小我而言,則吾人的這具硬質的肉體,是人人各有長相的「色身」,而個人所表現心意的聲音,如喜怒哀樂等,乃至高聲而歌唱,或悲傷飲泣,都是小我的1己「語言」,吾人因環境上所引發的,或內在心靈的思考,都是小我的這1身的「精神」運作。這是代表吾人此身1生的行為與作做,是可以小到無聲無息,也可以大到有聲有色,不管怎樣,大我與小我之間,是可以互為影響,亦可以老死不相干。
 
但是,以上所言,除釋尊是具體的肉身存在,其餘則分別為「法身」的毘盧遮那(大日)佛,和為「說法」的權宜方便的「化身」的阿閦、彌陀、寶生等,乃至佛陀為解釋萬法所權設的「百萬億」等諸佛菩薩,皆為釋尊「1心」所分化的。
 
換個角度來說,世間百億萬人類(眾生),是整體的1個「大我」,而個個本性,又都具備了獨立的1個「色身」,亦有自己的精神世界。如佛陀的「法、化」身無異。
 
本文出處:中級佛學講義--佛慧上師著作,台灣萬佛會出版。